医疗事故鉴定所需资料清单是什么
1.患方提交材料:
(资料图片)
(1)患者身份证;
(2)患方陈述;
(3)代理人委托书;
(4)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他医院就诊治疗检查等病历原件。
2.医疗机构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经治医护人员执业、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方答辩;
(4)医方代理委托书;
(5)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6)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7)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8)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9)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医疗事故鉴定步骤有哪些
鉴定程序可分为受理、调查、作出鉴定结论三个阶段。
1.在受理阶段,当事人双方可在人民法院或卫生行政机关主持下选定鉴定委员会委员,组成鉴定委员会,由主持人公布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当事人可提出回避申请,由有权机关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2.在调查阶段,当事人提供相关的申请书、病历等证据。
3.在作出鉴定结论阶段,鉴定委员会评议应不公开进行。由鉴定主持人负责鉴定书的制作。
三、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机构的选择
医疗技术鉴定机构也分为民间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民间鉴定机构主要由医学、法律院校设立,也有一些独立的社会鉴定机构。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鉴定机构主要是指医学会,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指定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法院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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