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资料图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星期四)14: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授予价
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予股份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股份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事宜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其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该
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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