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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孙越)8月24日,财信证券公告,自2023年8月28日起降低存量投资者证券交易经手费:
一是,沪市A股交易、B股交易、存托凭证交易经手费标准由原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向收取;大宗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仍执行下浮30%优惠,即按成交金额的0.002387%双向收取。
二是,深市A股、B股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边收取。A股、B股大宗交易按照本次下调后的标准费率分别下浮30%、50%收取。
三、北交所股票交易经手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的0.2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125‰双边收取,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普通股经手费标准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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